4月20日-24日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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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09年4月20日-4月24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市场举行最低收购价小麦、最低收购价粳稻、国家临时存储进口小麦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各品种省份分布及数量(单位:万吨)
交易清单等相关资料详见www.cereal.com.cn/agwt 、 www.hfgtc.com和www.grainmarket.com.cn网站。 二、参加竞价销售交易会的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会。承储库不允许购买本库粮食。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粮食收购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3.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交易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买卖双方参加交易会时,务必携带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四、交易市场 本次交易采用主、分会场及网上交易的方式同时进行。原则上安徽省的粮食在主会场交易;其他省的粮食在相应分会场交易,也可自行选择市场交易。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买卖双方须预交保证金:最低收购价小麦保证金为5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元/吨),国家临时存储进口小麦保证金为10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最低收购价粳稻保证金为55元/吨(交易保证金5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元/吨)。 买卖双方必须在交易日前将资金存入市场指定银行帐户,也可到现场办理银行卡刷卡和现金业务,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六、竞价销售交易方式 此次交易方式为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 七、交易会的详细情况以纸质资料为准 八、其他说明
此次竞价销售的最低收购价粳稻不享受关内销区采购东北粳稻(大米)运费补贴政策。
九、各市场帐号及联系方式、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等有关资料见“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www.hfgtc.com”网站。 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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