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菜籽油】11月5日黑水县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862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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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粮食储备库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862场) 受 黑水县粮食储备库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35吨12.5L、5吨5L 。 2.出库费:35元/吨由竞得方支付给外包搬运工人(如需提供发票需竞得方给工人开具启票证明,由工人自行去开票)。 3.出库条件:公路运输,6桥可到达。 4.其他要求:买方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5年新收获油菜籽加工生产的新油,符合(GB/T1536-2021)国标压榨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值≤3(KOH)mg/g:过氧化值≤0.25g/100g;加热实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溶剂油残留量:≤20mg/kg;接伪实验:不得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卫生指标、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铅:≤0.1mg/kg,黄曲霉毒索B1≤10ug/kg,总砷:≤0.1mg/kg,苯并a芘≤10ug/kg,其他需检项目必须合格,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包装规格为12.5L为20吨、5L规格10吨,保质期:所供菜籽油为成交之日之后生产,保质期为18个月,规格为12.5L/桶,一件2桶。每桶净重11.5公斤(同一批次同一标准),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 3.送到价。 4.入库费:入库费35元/吨由竞得方支付给外包搬运工人(如需提供发票需竞得方给工人开具启票证明,由工人自行去开票)。 5.交易成功后免费赠送一箱(4桶)菜籽油,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 6.入库后需由采购方进行初检,扦样送检三方检测机构,该笔检测费用由竞得方支付。 7.三方检测机构合格后经阿坝州粮油质检中心检测各项指标合格后方为验收。 联系人:何明顺,联系电话:15390105063。 三、轮换方式:因库区仓容短缺需先出库后入库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1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9900.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1月5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 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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