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3月17日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243场)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243场)

受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不完善粒容重杂质水分色泽气味入库能力(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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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库15仓(左)黑龙江2023玉米二级36005.87090.7412.1正常200
15仓(右)二级5.77080.6412.2正常200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本次销售玉米轻度不宜存,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不完善粒容重杂质水分色泽气味入库能力(吨/天)固定价   (元/吨)
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库15仓新疆、宁夏、甘肃2024玉米三级及其以上3600≤8.0≥660.0≤1.0≤14.0正常20025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运输车辆(器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出库费:无出库费用。

3.出库条件:过磅能力100吨、到火车站距离3公里以内,无限高。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24〕198号)执行。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1353-2018玉米》三级及以上的质量指标,符合《GB/T20570-2015》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3-2021》食品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其中:容重≥660g/L,水分≤14.0%,杂质≤1.0%,到库玉米均须过筛清杂入仓,筛下物由供货方承担;不完善粒≤8.0%,霉变粒≤1.8%,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50,品尝评分值≥75分,重金属镉含量≤0.10m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8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50μg/kg,黄曲霉毒素B1≤18μg/kg,色泽气味正常,虫粮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超出以上标准拒收,超出以上标准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或包装(包装物通过原车退皮扣量处理),运输车辆(器具)、包装物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4.入库条件:库区到火车站距离3公里以内,地磅最大称重量100吨,无限高。承载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运输安全标准。具体地磅长度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

5.检斤检质方式:到库后买方入库初检,最终认定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指定的检验机构抽取整仓综合样品检验结果为准,数量检斤以买方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

6.供货方随货附每批次具有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容重、不完善粒、霉变粒、杂质、水分、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镉、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采购方对入库质量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后卸粮清杂入库。

7.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4年)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标的物产地证明书。证明书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681396380。

扦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708397181。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5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5月15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合格后结算。若经检验不合格,由供货方在30天内整改完成,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供货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入库的,视为供货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3月1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 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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