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最低收购价稻谷开始投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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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25年4月1日08:3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联网的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最低收购价稻谷竞价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用户中心”,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专场列表中选择“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注:销售价格等级差40元/吨;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的实际销售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金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 本次交易活动由买卖双方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进行市场化交易,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竞拍,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三、交易资格 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建议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也可就近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交易。 五、质量与看样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账户,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60天(日历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付款期、出库期可延长15天。 (二)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买卖双方对已出库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确认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在《验收确认单》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中储粮集团公司农发行账户。 (三)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省级交易中心线上或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入中储粮集团公司农发行账户。 七、其他 (一)《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二)参与交易的会员应遵守《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6〕12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7〕8号)、《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19〕218号)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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