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四川南粮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536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 ||||||||||||||||||||||||||||||||||||||||||||||||||||||||||||
| ||||||||||||||||||||||||||||||||||||||||||||||||||||||||||||
四川南粮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536场) 受四川南粮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联系人:王祥东,联系电话:13996333633 本次采购标的: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本次销售出库为散装二级压榨非转基因菜油,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 。 2.出库费:由购买方承担,并汇入卖方指定账户,标准20元/吨。 3.出库条件:磅最大承重80吨,无限高,具体地磅长度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卖方罐前交货(营山县一环路南二段55号)。 4.其他要求:出库运输车辆(器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轮入的菜油为2025年新加工的散装压榨非转基因二级菜籽油,符合国标二级及其以上质量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其中:色泽为浅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澄清;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良好;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价(KOH计)(mg/g)≤1.5;过氧化值(g/100g)≤0.126;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含皂量%≤0.03%;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总砷(限量以As计)mg/kg≤0.1;铅(限量以Pb计)mg/kg≤0.08;黄曲霉素B1限量(ug/kg)≤5;塑化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1.5mg/kg,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9.0mg/kg,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0.3mg/kg。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由卖方承担,并汇入买方指定账户,标准20元/吨。 4.入库条件:先出后入,同罐轮换。地磅最大承重80吨,无限高,具体地磅长度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入库运输车辆(器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符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 5.检斤验质方式:卖方负责送货到四川南粮粮油有限公司(地址:营山县一环路南二段55号)指定油罐前,菜籽油入库时,供货方提供每批次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20℃)、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含皂量、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总砷、铅、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等项目,检验报告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和卫生指标。 6.采购方对入库质量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初检合格后入库,最终认定以上级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抽取整罐综合样品检验结果为准。 7.竞得方需提交标的物产地证明书。证明书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7月31日。 (二)本次销售货款付款期截止到2025年5月18日,菜油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5月3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入库。菜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若经检验不合格,由供货方在30天内整改完成,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供货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入库的,视为供货方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其他要求 (1)出入库必须安装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即:粮油起运地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公司信息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粮油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要求安装“一链监”监控系统,运输司机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免费使用,需提前来我公司领取。 (2)入库车辆须为食用油专用运输车辆,并提供运输车辆前三载运输证明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5月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