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731场)--第七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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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731场) 受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本次销售稻谷中6仓、7仓、15仓为轻度不宜存,《检验报告》附后,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2.出库费:无出库费用。 3.出库条件:过磅能力80吨、到火车站距离3公里以内。 4.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 5.其他要求:若卖方仓内稻谷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采购详情: 1.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稻谷(GB 1350-2009)三级及其以上,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20mgKOH/100g,拒绝接收虫粮、非2025年新粮及新陈互混、品种互混的稻谷。杂质≤1.0%,到库稻谷入仓均须过筛,筛下物由供货方承担;水分≤13.5%,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超标拒收,色泽气味正常。符合GB 2761-2017、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真菌毒素和污染物限量要求,其中:重金属镉≤0.2mg/㎏,无机砷≤0.3mg/㎏(省外购入),黄曲霉毒素B1≤8μg/㎏,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和要求;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散装或包装(包装物通过原车退皮扣量处理),运输车辆(器具)、包装物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入库费:无入库费用。 4.入库条件:库区到火车站距离3公里以内,地磅最大称重量80吨,无限高,具体地磅长度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 5.检斤检质方式:到库后买方入库初检,最终认定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取整仓综合样品检验结果为准,数量检斤以买方库点内地磅计量入库数量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6.供货方随货附每批次具有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需包括杂质、水分、出糙率、整精米率、色泽气味、互混率、谷外糙米含量、黄粒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镉、无机砷(外省购入)、黄曲霉毒素B1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 7.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5年)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标的物产地证明书。产地证明书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产地、年限等。 8.出、入库架空期不得超过4个月。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681396380。 扦样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681346985。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2月1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6月1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 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 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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