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958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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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958场) 受乐山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出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出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2.水杂增减量:无水杂增减量。 3.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此批次4号仓、26号仓出库的玉米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计算,实际出库数量大于5000吨,竞得方按成交价格购买超出部分,货款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⑵竞得方可派人监磅,竞得方如不派人则视同认可委托方出库数量。⑶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出库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⑷有意向参与者提前扦样,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⑸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的玉米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⑹先款后货,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委托方凭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安排散装出库,竞得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⑺违约责任以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交易细则和判定为准,如有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的玉米为2025年产新净粮(过风过筛),德美亚品种拒收。质量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53-2018玉米》中等(含)及以上,质量控制指标:杂质≤1.0%(如杂质超出由竞得方自行整理达标入库);水分≤14.0%,水分在14.0%至14.5%的按超0.1%扣0.13%比例扣量,超14.5%(不含)拒收;不完善粒≤7.0%;储存品质符合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2015》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2-2022)、(GB2761-2017)标准要求,其中重金属镉含量≤0.08mg/kg,黄曲霉毒素B1≤16ug/kg,呕吐毒素≤800ug/kg,玉米赤霉烯酮≤48ug/kg,脂肪酸值≤45.0(KOH/干基)/(mg/100g),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要求中大颗粒,色泽气味正常,新陈混装、虫粮拒收。到库后买方每车检测,根据买方检测质量结果判定是否入库,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方承担。产地为一个标的一个产地。 2.包装要求:汽运散粮、铁路敞顶集装箱散粮(敞顶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或整车包粮运输,不接收硬顶集装箱和半开顶集装箱;包粮包装物须为编织袋,包装物由竞得方提供,随粮不计价、不返还,包装物扣重120g/袋。 3.入库费:入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入库费用由竞得方汇入委托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4.其他要求:⑴数量以委托方高新区粮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⑵入库质量以到库后委托方每车开展初检,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⑶竞得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2025年产)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和新粮产地、产新证明(承诺书)。⑷委托方与竞得方签订《运输车辆安全协议》,竞得方在入库运输过程中,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⑸违约责任以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交易细则和判定为准,如有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履约产生的争议在委托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⑹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联系人:代智斌 , 联系电话:13881330235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竞得方必须先履行出库完成后方可组织入库,其出入库架空期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0月23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21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入库。委托方按入库进度支付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结清货款。若验收不合格,委托方做退货处理,由竞得方30天内组织合格的玉米完成入库,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竞得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入库视为竞得方违约,委托方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委托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超轮换文件规定期限的损失等)。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7月18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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