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997场)
发布日期:2025-07-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997场)

受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杂质水分小碎米矿物质色泽气味黄粒米保质期到期时间   出库能力(吨/天)

25kh1139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洞库区4-2仓四川省2025大米三级770012.11.60正常02026-2-28120

25kh1140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洞库区8-1仓四川省2025大米三级770012.51.70正常02026-2-23120
合计






154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杂质水分小碎米矿物质色泽气味黄粒米入库能力(吨/天)固定价(元/吨)

25kh1139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洞库区4-2仓四川省2025大米三级770≤0.25≤14.5≤2.0≤0.02正常≤1.01003600

25kh1140

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天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石洞库区8-1仓四川省2025大米三级770≤0.25≤14.5≤2.0≤0.02正常≤1.01003600
合  计






154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谭坝口口香、高山油米; 25kg/袋  

2.出库费:仓内交货,由竞得方负责出库。

3.出库条件:库区地磅长12米,最大称量80吨,距泸州港口18公里(可接收船运及火车集装箱)距泸州货运火车站7公里限车、限高等按当地道路条件条件

4.其他要求:买方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产地为四川省的中晚籼稻加工的籼米,不得以次充好、转圈粮、新陈互混等,符合国标(GB 1354-2018)三级籼米要求;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黄曲霉毒素B1≤10ug/kg,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2017);重金属镉≤0.2mg/kg,并提供该批次大米合格的自检报告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保质期12个月及以上。

2.包装要求:(1)包装规格为25公斤/袋;(2)大米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3)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附合格证;(4)生产日期:成交之日起生产的大米;(5)包装物: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要求:包装袋结实,机械入库);(6)包装物上注明保质期;(7)标的统一一个品牌,包装一致。

3.入库费:仓内交货,竞得方负责搬运、堆码。

4.入库条件:库区地磅长12米,最大称量80吨。

5.其他要求:交易成交后进行生产,1.数量以委托方库内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入库抽包检斤时每袋净重25kg,包装袋按每袋100g扣除。2. 到库后委托方每车进行自检,发现有虫的拒收,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自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 ,不作为最终验收是否合格3.大米入库完后采购方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如经检验不合格,由竞得方自行处理,费用由竞得方独自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并在10日内组织合格的大米入库4.根据委托方安排,有序进行出入库保障每仓时点库存数不低于693吨

联系人:徐江联系电话:13518380235。

三、轮换方式:边出边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竞得方一旦开始轮换需在25天内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0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10月25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10月25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由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库区认同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支付。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7月23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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