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8月27日冕宁县国裕粮油收储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1277场) | ||||||||||||||||||||||||||||||||||||||||||||||||||||||||||||||||
| ||||||||||||||||||||||||||||||||||||||||||||||||||||||||||||||||
冕宁县国裕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轮换竞价 (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277场) 受冕宁县国裕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 5L/瓶、4瓶/件 。 2.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直接支付给工人。 3.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结算数量以卖方过磅数量为准,卖方开具出库通知单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有效派车单安排出库。 4.水杂增减量:。 5.其他要求: ⑴有意向参与者提前扦样,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⑵买方须保证轮出的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3)买方需根据卖方安排,进行有序出库。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 1.菜籽油是压榨小包装瓶装箱,净重计量,包装规格一箱4瓶,每瓶5升,生产日期:合同成交之日后生产的产品。2.质量标准:压榨菜籽油(非转基因)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酸价(KOH计)(mg/g)≤1.2;过氧化值g/100g≤0.25;掺伪实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总砷(限量以As计)mg/Kg≤0.04;铅(限量以Pb计)mg/Kg≤0.04;黄曲霉毒素B1限量ug/kg<0.1;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菜籽油入库时,卖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需包括色泽、透明度(20℃)、气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280℃)、总砷、铅等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包装要求: 5L/瓶、4瓶/件 。 3.入库费:20元/吨,由卖方承担,直接支付给工人。 4.入库条件:卖方送货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开具入库通知单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有效派车单安排入库。 5.其他要求: 以上各项指标超标一项拒收。拒收菜籽油由卖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后,卖方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内,先货后款。若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卖方于15日内补发足额的合格菜油给买方,并承担退货造成的一切费用。若卖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合格菜油入库的,视为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联系人:海乃合则,联系电话:139-8159-1485。 三、轮换方式:边出边入 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9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9月3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8月27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