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9月22日蓬安县常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1502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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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常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502场) 受蓬安县常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散装菜籽油.罐内散装,罐底油均由买方一并出库,并计入重量。 2.出库费: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卖方。 3.出库条件:买方到卖方罐前自提并携带出库设备及用具;先款后货,提货时提供出库通知单,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日出库能力120吨。 4.其他要求: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出库完毕后,若累计执行数量少于合同签订数量的,双方按实际的出库数量办理结算;若超出合同签订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若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销售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规定出库期限的损失等)。结算数量以承储库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⑴入库菜籽油为成交之日后产新非转压榨菜籽油,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2)其中: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水分及挥发物≤0.12%,酸价(KOH)≤1.5mg/g,过氧化值≤0.15g/100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铅(限量以Pb计)≤0.08mg/kg,黄曲霉素B1限量≤6ug/kg,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塑化剂指标必须合格。 2.包装要求:散装 3.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按成交数量支付给买方。 4. 入库条件:卖方送到买方罐前交货并提供入库设备及用具,日入库能力120吨。 5.其他要求:⑴卖方负责送货到蓬安县常源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常源主库区2号油罐前,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实验、溶剂残留、铅、总砷及其他国家要求的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等项目)及2025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并服从买方安排开展入库工作。菜籽油入库时,采购方对入库质量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初验合格后入库。该合同数量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质检机构现场综合扦样检验,其检验结果作为最终质量检验结果,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1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若卖方在规定期内不能完成合格菜油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重新采购造成的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出政策文件规定入库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⑵出入库必须安装使用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即:粮油起运地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公司信息必须与交易合同约定一致,运输粮油的交通工具必须按要求安装“一链监”监控系统,运输司机必须全程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免费使用,需提前来我公司领取。 ⑶入库车辆须为食用油专用运输车辆,并提供运输车辆前三载运输证明。 联系人:敖伟茗,联系电话:18181093300。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轮换工作。 (二)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5年10月17日,出库期截止到2025年11月7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9月22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028)86739689(挂网) 86739641(报名) 86673089(交割)交易QQ群:772744185(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86658896 86739647(传真)财务QQ群: 456722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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