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菜籽油】2月4日四川简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5第182场) | ||||||||||||||||||||||||||||||||||||||||||||||||||||||||||||
| ||||||||||||||||||||||||||||||||||||||||||||||||||||||||||||
四川简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5第182场) 受四川简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 2.出库费:20元/吨,由成交方支付。 3.出库条件:300吨/天。 4.其他要求:出库时以卖方地磅为基准,买方可派人监磅。 5.出库完毕后,若罐内出现损耗的,双方按实际的出库数量办理结算;若实际结算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 采购详情: 轮入菜籽油为2026年产新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国标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GB/T1536-2021)及食品安全标准。其中:色泽为浅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为澄清;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良好;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价(KOH计)(mg/g)≤1.6;过氧化值g/100g≤0.15,加热实验280°C: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含皂量%≤0.03%;溶剂残留mg/kg≤20;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总砷(限量以As计)mg/kg≤0.1;铅(限量以Pb计)mg/kg≤0.1;黄曲霉素B1限量ug/kg≤10,脂肪酸组成及真实性达标。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入库费:20元/吨,由成交方支付。 3.入库条件:过磅能力300吨/天、进入主库区铁路涵洞限高3.75米。 4.其他要求:检斤验质方式:计量结果以四川简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地磅为基准,可派人监磅。菜籽油入库时,竞得方提供该批菜籽油的合格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入库质量以第三方检测机构结果为准。 联系人:都航,联系电话:13668286728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3月2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3月25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入库。入库完成之后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支付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进行结算确认,若质量指标不合格作退货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若卖方不能在买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入库,视为卖方违约,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2月4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