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1月9日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31场)
发布日期:2026-01-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31场)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酸价(mg/g)过氧化值(g/100g)不溶性杂质%水分及挥发物含量%色泽气味滋味出库能力(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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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TK1004四川2024菜籽油浸出二级(GB/T1536-2021)902.781.50.110.020.05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200-300
TK2502四川2024菜籽油浸出二级(GB/T1536-2021)2299.441.60.120.020.04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
TK1008A四川2024菜籽油浸出二级(GB/T1536-2021)899.41.80.0970.020.04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
TK1015A四川2024菜籽油浸出二级(GB/T1536-2021)898.381.90.0960.010.04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
合计






5000.000 





《检验报告》附后,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酸价(≤mg/g)过氧化值(≤g/100g)不溶性杂质≤%水分及挥发物含量≤%色泽气味滋味入库能力(吨/天)采购固定价(元/吨)
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崇州储备库以承储库点指定罐号为准国内2026菜籽油浸出二级(GB/T1536-2021)及以上50001.50.1260.050.15浅黄色至橙黄色,无异味、口感良好300-40010100.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出库费20元/吨,买方在结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卖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出库费发票。

2.出库条件:出库地点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过磅能力——120吨,日出库能力200吨到300吨左右。买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国务院食安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到库提货的,同时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一次承运记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前一载证明,前一载磅单、GPS行驶轨迹图等),如需清罐的,买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3.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其中TK1008A、TK1015A罐货款期截止到2026228日,TK2502罐货款期截止到2026420

买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出库。其中TK1008A、TK1015A罐出库期限截止到2026年3月10日,TK2502罐出库期限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

4.其他要求:起报价格为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价,成交后买方打款并开具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出库通知单,卖方凭买方提交的有效派车单提货委托负责散装装车。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罐内实际数量为准,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付款结算方式:该批菜籽油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如卖方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通过交易平台支付货款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罐内菜籽油质量已认可,不实地查看实物质量的,应价成交后买方不得以质量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成交后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应按照卖方日出库能力均衡提货。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油入库时,卖方提供该批菜籽油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买方对到库菜籽油质量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入库。2其他质量指标要求:①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6年加工生产的新油,卖方提2026年加工生产新油证明文件,符合(GB/T1536-2021)国标浸出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脂肪酸组成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棕榈酸(C16:0)≤4.5%。酸价≤1.50mg/g、过氧化值≤0.126g/100g、杂质≤0.05%、水分及挥发物≤0.15%,溶剂残留≤20mg/kg,色泽气味滋味指标按标的清单表中的标准执行,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②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铅(限量以Pb计)≤0.08mg/kg、总砷限量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限量≤10ug/kg;塑化剂限量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品中“塑化剂”污染⻛险防控的指导意⻅(国市监食生2019〕214号)》限量要求。③入库后综合扦样检测,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一项指标超标均拒收拒收菜油由自行处理,卖方需于10 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菜籽油,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入库费:20元/吨,卖方在结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买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入库费发票。

3.检斤方式:计量结果以买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卖方可派人监磅。

4.入库条件:散装入库,过磅能力——120吨,日入库能力300到400吨左右。入库时间需与买方协商一致。

5.其他要求:采购价格为入罐价(含税),卖方负责将该批散装菜籽油送货到买方指定罐前并入罐;②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全部损失);③卖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44917-2024)、《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国务院食安办等8部门联合印发),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食品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品专用容器运输,卖方需提供发货方出具的随行文件(含电子文件),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送货到库的,同时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一次承运记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前一载证明,前一载磅单、GPS行驶轨迹图等),如需清罐的,如需清罐的,卖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卖方应按照买方日入库能力均衡送货。⑤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合同违约。

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7380606275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2026 9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轮空期不3个月。

(二)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买方于上述货款期截止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采购的菜籽油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分批次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经买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质量检验合格,且卖方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给买方后,办理结算支付。如果经买方同意,入库的菜籽油小于合同订单数量,以实际入库的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入库的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购买并通过交易平台支付货款。

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19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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