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10月16日壤塘县粮油收储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1860场)
发布日期:2026-10-13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壤塘县粮油收储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1860场) 

受壤塘县粮油收储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碎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水分/%杂质/%黄粒米/%互混率/%色泽、气味保质期到期时间
总量小碎米总量无机杂质

26lh2042

壤塘县粮油收储公司上寨粮站1-1四川2024大米一级66.454.50.0精碾0.411.40.000.000.00正常2026.11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碎米/%≤加工精度不完善粒/%≤水分/%≤杂质/%≤黄粒米/%≤互混率/%≤色泽、气味入库能力(吨/天)固定价(元/吨)
总量小碎米总量无机杂质
壤塘县粮油收储公司上寨粮站1-1全国2026大米一级66.4515.01.0精碾3.014.50.250.021.05.0正常10035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 25公斤/袋 。

2.出库费:大米45元/吨,由竞得方支付,由竞得方直接支付给装卸工人。

3.出库条件:点包出库,不过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的一级大米,2026年产,各项指标符合国标一级大米标准,生产日期在成交日期后。

2.包装要求:25kg每袋,外包袋子需质量好,袋面要求打透气孔(颜色为红色),生产日期,保质期:高原地区24个月,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性,每车并付检验报告。

3.入库费:大米40元/吨,由竞得方支付,由竞得方直接支付给装卸工人。

4.其他要求:入库需在10月20日之后。

联系人:耿三,联系电话:17340059777。

三、轮换方式:边出边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10月25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86739641(注册报名)财会部:(028) 86658896 交易部:(028) 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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