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菜籽油】3月23日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415场) | ||||||||||||||||||||||||||||||||||||||||||||||||||||||||||
| ||||||||||||||||||||||||||||||||||||||||||||||||||||||||||
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415场) 受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金福泉5升/桶 、4桶/件 。 2.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买方)承担。 3.出库条件:先款后货,买方仓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工作,运输车辆(器具)、包装物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其他要求:(1)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该批货物质量已认可,不实地查看实物质量的,应价成交后买方不得以质量原因拒绝履行合同,成交后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 采购详情: 1. 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轮入菜籽油须为2026年加工生产的非转基因压榨新油,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需于发货前提供给买方,(2)符合国标质量标准《GB/T 1536-2021》二级及以上、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GB2762-2022)限量。所采购标的物必须是纯净的菜籽油,不得掺入有其他食用油和陈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其中指标如下:(1)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2)透明度(20℃):澄清透明;加热实验(280℃):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3)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4)水分及挥发物≤0.12%,不溶性杂质≤0.05%,酸值≤1.6(KOH)mg/g,过氧化值≤0.15g/100g;(5)食品安全指标:铅≤0.08mg/kg,总砷≤0.1mg/kg,黄曲霉毒素B1≤5ug/kg;溶剂残留不得检出;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上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小包装菜籽油规格为5L/桶,每件/4桶, 菜籽油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包装附合格证。 3.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卖方)承担。 4.入库条件:单天可入60吨。 5.其他要求:(1)所供菜籽油为供货前15日内生产时间,保质期为18个月,规格为5L/桶,一件4桶,竞得方需提供该批菜籽油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次交易的小包装菜籽油价格为到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沿口库指定仓内交货价。到库后验质验斤,根据初验结果判断是否入库,初检不作为整仓验收是否合格的依据。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检验指标不合格的拒收。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为基准。运输车辆(器具)、包装物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免费赠送一件菜籽油(5L/桶),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2)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3)若到库菜籽油经买方检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补发足额质量合格的菜籽油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568389222 张先生,联系电话:18982666573 三、轮换方式:边入边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成交后最晚于2026年4月3日前完成出库,在2026年4月3日前完成入库,须在2026年4月4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1.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2026年3月31日,出库期截止2026年4月3日。 2.本次采购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入库期截止2026年4月3日。 (二)结算方式:经初检合格入库后,买方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凭发票支付),剩余20%的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主管部门验收和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后结算。买方对质量无异议,凭卖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结清。出库发票在成交方入库发票开具后同步开具。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3月23日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