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米】5月6日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649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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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649场) 受四川隆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一)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销售详情: 1. 包装规格:商标:桫椤谷(3号仓)、周兴(4号仓) 25kg/袋 。 2.数量认定:以卖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 3.出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负责。由竞得方承担并于出库前汇入卖方指定账户。 4.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看样,了解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一旦成交,不再受理质量异议。 5.买方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 (二)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符合GB/T1354-2018二级及以上大米(籼米)要求,加工精度:精碾;脂肪酸值≤18mgKOH/100g,否则拒收;碎米率≤20%(其中小碎米含量≤1.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水分≤13.5%;黄粒米≤0.5%;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冷粮包装入库;无虫粮。 2.食品卫生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黄曲霉毒素B1≤6ug/kg,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2-2022);重金属镉≤0.16mg/kg;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6):25公斤/袋;籼米的包装为单面透气塑料编织袋,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包装袋上注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必须与竞得方名称一致)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袋附产品合格证。 4.入库费:入库费用为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并于入库前汇入买方指定账户。 5.生产日期:不得超入库前一周的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期为9个月。 6.数量认定:报价为全包入仓净粮价(入库抽包检斤时每件净粮重25公斤,含袋重不低于25.08公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 7.验收方式:到库后购方单车初检(产地、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包装完好性、抽查单包净重及常规质量指标),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验合格方可卸车,不符合上述要求及发现虫害的拒收,最终质量认定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一项质量指标、储存指标、食品卫生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竞得方承担。同时卖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粮食。 8.其他要求:每车入库附该批次检验报告。供货方对运输车辆、工具、器具是否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安全负责,买方有权拒收卫生条件不达标车辆入库。 三、轮换方式:入库完成后再出库。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6月1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6月25日。 (三)采购入库截止时间:卖方于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入库工作。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帐户,本次采购入库完成后办理入库数量80%的货款结算,剩余20%货款由具有国家资质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样进行检验,在三周内出具检验报告,质检合格后结清余款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六)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梁尚红,联系电话:18383215198。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5月6日 14:3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 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 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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