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菜籽油】4月10日雷波县粮油贸易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535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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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粮油贸易总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535场) 受雷波县粮油贸易总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小包装菜籽油(5L/桶)。 2.出库费:出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于成交之日起10天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 3.出库条件:买方仓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有效派车单安排小包装点桶出库。买方提货前应与卖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提货进度。 5.其他要求:计件出库(每件4桶,每桶5L,全仓共计40吨)。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入库菜籽油必须是2026年新收获油菜籽加工生产的新油,符合(GB/T1536-2021)国标压榨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值≤3(KOH)mg/g:过氧化值≤0.25g/100g;加热实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接伪实验:不得掺混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卫生指标、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其中:铅:≤0.08mg/kg,黄曲霉毒索B1≤10ug/kg,总砷:≤0.1mg/kg,苯并a芘≤10ug/kg,其他需检项目必须合格,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2.包装要求:菜籽油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每件附合格证。每个包装箱硬度满足堆码高度为4层的要求。为方便质量检查,由竞得方承担所有质量检验所需的损耗及耗材。 3.入库费:成交价为仓内交货价,入库费2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并于成交之日起10天内汇入买方指定账户。 4.入库条件:过磅能力、到火车站(港口)距离、限车、限高等条件。 5.其他要求:所供菜籽油为成交之日起1日生产的,保质期为18个月,规格为5L/桶,一件4桶。每桶净重4.6-5公斤(同一批次同一标准),数量检斤以购买方点件计量数为基准,其他事宜经双方协商认同后施行。交易成功后免费赠送2箱(8桶)菜籽油,用于出入库抽检造成的数量短少。 联系人:觉洛尔布,联系电话:13320971509。 三、轮换方式:先入后出。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05月2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05月1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05月2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05月20日前完成入库。初检合格后入库,待该批菜籽油完成全部入库后由第三方质量抽样检验,检验报告合格后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买方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供货方提供全额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若指标不合格,作退货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方承担,超期按违约处理。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4:3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交易买卖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买卖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批发中心组织调解,或依购销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批发中心对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不承担责任。批发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十一、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十二、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 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 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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