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稻谷】5月15日南充市顺祥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6第720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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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祥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6第720场) 受南充市顺祥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本公告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销售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采购标的: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包装规格:散装。 2.出库费:30元/吨,由买方承担,合同执行完毕后,按双方实际结算数量为准,一次性足额支付给卖方。 3.出库条件:买方仓门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出库通知单》和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承运车辆应符合《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要求,且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 4.水杂增减量:出库水分增(扣)量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执行,无杂质增(扣)量。 5.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出库。超期未完成出库的视为买方违约。买方若违约,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卖方超轮换文件期限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6.其他要求:(1)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仓内稻谷质量已认可,成交后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买方承诺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计量为准,买方不得拒绝清仓提货。出库完毕后如发生损耗或溢余,双方按《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2026年产晚籼稻,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报告中需体现产地和生产年限),若卖方未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报告的,买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质量指标须达到GB1350-2009国标三级及以上要求,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谷外糙米≤2.0%,黄粒米≤1.0%,水分≤13.5%(13.5%~14.0%的,按超0.1%扣0.12%比例扣量接收,>14.0%拒收),互混率≤5.0%,杂质≤1.0%,(杂质超标部分经买方整理过筛达标后入仓,杂质>2.5%拒收。脂肪酸值≤18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品尝评分值≥70分。拒绝接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 卫生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四川省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黄曲霉毒素B1≤8ug/㎏,金属镉≤0.18mg/kg,外省购入无机砷≤0.28mg/kg,农药残留需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到库后采购方将进行每车初检,根据初检结果判定是否入库,初检不合格拒收。 最终质量认定以全部入库完毕后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入库质量验收结果为准,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入库质量验收要求,均作退货处理,同时供货方须于15日内补足达到采购方要求的2026年产晚籼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供货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 检斤方式:以采购方库内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供货方可派人监秤,如是包装粮入库包装物通过原车退皮扣量处理。 采购价为到达采购方指定仓间交货价。 2.包装要求:散装 。 3.入库费:30元/吨,由买方承担,合同签订后,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买方。。 5.其他要求:(1)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本次采购价为到达采购方指定仓间交货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2)集装箱到库的,原则上只接收方便扦样的敞顶式集装箱,篷布拆解费用由卖方承担,不接收封闭式无法扦样的集装箱。(3)若到库稻谷经买方检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补发足额质量合格的稻谷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均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未明确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交易联系人:龚科长,联系电话:13990838567 出库联系人:杜科长,联系电话:13990815511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6年8月30日,出库期截止到2026年8月30日。 (三)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8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9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根据相关规定由管理单位认定第三方质检单位检验验收合格后结算。 (四)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 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5月15日 14:3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八、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九、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采购交易细则》执行。 十一、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 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 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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