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米】6月5日内江市市中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2026第866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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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竞价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6第866场) 受内江市市中区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标的:
销售详情: 1.商标:《雒源香》,包装规格:25kg/袋。 2.成交价为卖方仓前交货价,买方自行到储存库点提货,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无出库费用。 3.计量方式:数量检斤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买方可派人现场监磅,一经出库不得对数量提出异议。 4.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到期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6日。 5.货款期、出库期:买方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先款后货,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有效派车单安排粮食出库。买方提货前应与卖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提货进度,于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出库。 6.出库条件:库区内车辆限长16米,地磅限重60吨,出库能力120吨/天。 7.粮食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运输要求。买方负责运粮车的资质审查与管理监督,并承担因运粮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可能影响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 8.买方须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等负全责。货车驾驶员须持证合规驾驶,严格遵守卖方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并服从库区人员的现场管理及安排,严禁违章操作,运输安全及人员伤亡责任均由买方自行承担,与卖方无关。 9.合同成交后,若买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另行销售,另行销售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10.本次成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损耗或溢余情况时结算遵照《政策性粮食损耗溢余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邓君燕,联系电话:180817730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销售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6年6月5日 15: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九、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 86739641(注册报名) 交易部:(028) 86739689(挂网) 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交易QQ群(4群):851267261(已添加过交易1、2、3群的无需添加此群)。 财会部:(028) 86658896 财务QQ群: 4567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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