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7月31日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竞价挂牌采购交易会公告(2026第1305场)--第八届全国粮食交易大会
发布日期:2026-07-29 浏览次数: 字号:[ ]

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竞价挂牌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6第1305场)

受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竞价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承储单位实际存储库点货仓号产地生产年份品种等级数量(吨)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色泽气味黄粒米%脂肪酸值 g/mgKOH

26sgc1604

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主库区指定仓间四川2026年稻谷三级及以上800≥75.0≥44.0≤1.0≤13.5正常≤1.0≤18.0

26sgc1605

四川天禾粮油有限公司主库区指定仓间四川2026年稻谷三级及以上700≥75.0≥44.0≤1.0≤13.5正常≤1.0≤18.0
合计






1500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食符合购买方要求。

(一)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1)2026年产稻谷,供货方对原粮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及产地证明,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需于粮食到库前提供给买方。(2)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 1350—2009稻谷三级及以上要求、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1—2017、GB 2762—2022)限量、储存指标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GB/T 20569—2006宜存要求,水分含量≤13.5%(13.5%<水分≤14.0%,每超0.1%扣量0.12%,>14.0%买方有权拒收);杂质≤1.0%(其中无机杂质≤0.5%,1.0%<杂质<2.0%可整筛入库,筛下物由卖方进行处置,整理费用按2元/吨收取,杂质>2.0%买方根据实际整筛能力决定是否整筛,费用据实收取,整筛费用由卖方承担,杂质>2.5%买方有权拒收);出糙率≥75.0%,<75.0%拒收;整精米率≥44.0%,<44.0%拒收;黄粒米含量≤1.0%;谷外糙米≤2.0%,2.0%<谷外糙米≤3.0%且不超合同总量30%的粮食可整筛入库,筛下物由卖方进行处置,整理费用2元/吨由卖方承担,超过总量30%部分买方有权拒收,谷外糙米>3.0%拒收;互混率≤5.0%;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正常;稻谷脂肪酸值≤18(KOH)mg/100g;镉≤0.18mg/㎏;黄曲霉毒素B1≤8ug/kg。交售粮食有虫粮、发热粮、结块结板、浸湿粮等现象买方有权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卖方须承诺交售稻谷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杜绝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3)卖方对质量有争议,可提请双方认可且有资质的第三方粮油检测机构检测。

2.包装要求:散装粮或包装粮,包装粮每条扣量120g,不计价,不返还。

3.入库费:30元/吨,合同执行完毕后,以双方实际结算数量为准,由卖方一次性足额支付给买方。

4.入库条件:卖方应按照《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要求,负责送货到买方指定仓前,经初检合格后入仓。

5.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超期未完成入库的视为卖方违约。入库严格按《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逐车入库扦检,质量扦检合格入库后,买方根据实际入库数量,原则上每300吨为一批次支付90%货款。余下10%货款待合同执行完毕后,及时核算入库数量,并按合同约定据实凭票结算,凭卖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发票3个工作日内结清。

6.其他要求:成交合同入库结算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本次采购价格为货到仓内价,合同成交后,若卖方出现拒绝履约、迟不履约、沉默应对等情形,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行采购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价差损失、导致买方超架空期的损失等)和违约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若到库稻谷经买方检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卖方应立即足额补发合格的粮食给买方。

(二)联系人

宋健康,联系电话:13198714490

符礼涛,联系电话:13551972067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九、咨询方式:

信息部:(028)86739641(注册报名)财会部:(028)86658896  交易部:(028)86739689(挂网)86673089(交割)86739642(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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