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交合同保证金释放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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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分为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两部分。标的成交后,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一并予以冻结,具体释放规则如下: 买方:支付最后一笔货款(整笔合同《入库通知单》全部开具后),释放 80% 履约保证金;全部交割完成(整笔合同完成验收结算)后,释放剩余 20% 履约保证金,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交易保证金。 卖方:按实际验收结算数量对应释放履约保证金;全部交割完成(整笔合同完成验收结算)后,释放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交易保证金。 委托方可自主选择履约保证金额度,以及是否启用履约保证金追加机制。启用履约保证金追加机制的合同,追加部分的履约保证金,须由买卖双方共同向平台申请后方可释放。 竞拍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充分知悉本次交易全部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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